| 事實上,發生搬家糾紛時,消費者往往想要息事寧人,避免不必要的糾紛,而花錢消災。
例如,搬家搬到一半,工人要強收費用,消費者若不肯,他還可能會落下一句:「地址我都知道,以後走著瞧!」像這樣的恐嚇,讓人打從心底發毛,再加上目前沒有所謂的搬家法保護消費者,申訴並不一定有很大的功效,所以追根究底要杜絕糾紛,還是得靠消費者自己睜大眼睛找到好業者。
常可能發生的問題
1. 接洽的搬家公司與實際搬運的公司不是同一家公司。
2. 搬到一半因價格談不攏就把搬到一半的東西放在一旁不管就跑了。
3. 約定來小車,卻來了大車,且硬收大車的錢。
4. 約定一車,卻來了六台大卡車,不給他們搬,竟強收「出車費」。
5. 裝載不滿一車,卻硬要收一車的錢。
搬家糾紛的申訴單位
| 投訴單位 |
投訴要件及理由 |
對業者之懲處內容 |
聯絡電話 |
| 警察局 |
如遇業者搬到一半
就開始敲竹槓,消
費者可以立即電話
報案請警察單位出
面處理,若是事後
投訴,則可能需要
向地檢 |
依社會秩序維護法
第64、68條,或消
費者保護法第43、
44條處理。一般糾
紛以民事訴訟處理
,涉及恐嚇、傷害
部份依刑法第304
、305條處理。 |
110 |
| 消保單位 |
可先向各縣市之消
費者投訴中心投訴
,填具申訴資料表
即可。 |
發函請被投訴的業
者於15日內處理,
若仍相應不理則移
請主管單位出面處
理。 |
(中央)行政院消保會-
(02)23566614
(地方)台北市消保官-
(02)27201862
PS.各縣市亦有各地
消保官 |
| 消基會 |
消費者需提供具體
事證投訴,最好有
契約書或收費憑證
。 |
若向業者查證屬實
,則對媒體公告。 |
台北-
(02)27001234
中區分會-
(04)23757234
南區分會-
(06)2411234
高屏分會-
(07)22512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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